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规〔2023〕9号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平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      

 

武平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解决农村村民建房审批环节多、流转慢、耗时长、监管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统一规范我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有序推动建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我县以东留镇为试点,对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先行先试,探索总结形成“3334”审管联动工作机制(“3334”即:三减、三免、三代办、四到场。“三减”是减少申报材料、审批时限、过程环节。“三免”是免除建房放样、用地红线图绘制、住宅方案设计(选用通用图集免费)等费用。“三代办”是村干部、挂村干部、协调机制办干部为村民建房免费代办相关手续。“四到场”是建房动议申请审查一到场、开工建设放样二到场、施工关键节点巡查三到场、房屋竣工验收四到场)。为将试点改革经验进行全县覆盖推广,打通农村村民建房“申请省心、审批贴心、监管放心”的政务服务“快车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平县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2020〕43 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县城规划区村(居)民个人建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2〕5号)精神,统一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按照“县级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村民参与”要求,由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共商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制定我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工作统一标准流程,各相关部门按本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我县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工作。

  二、工作目标

  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套餐改革,把建房审批涉及的2个事项,按照集成套餐服务的要求,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报。减少审批环节,精减审批材料,明确审批时间表,让村民对审批流程清楚明了,打造农村村民建房审批“透明墙”,使村民真正享受行政审批服务的便民化、便利化。

  三、工作措施

  (一)审批服务“集成化”。一是梳理定制农村村民建房一件事集成套餐,把建房审批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规划许可(县级权限)”“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2个事项,按照集成套餐服务的模式整合成“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一件事,通过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申报,实行“一站式”办理。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待龙岩市行政审批统一平台完成相关设置后,进行“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一件事套餐的配制和办件一件事套餐系统录入。一件事配制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二是由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负责申请材料收取、办件受理、跟踪、办结等事宜,形成村民建房审批“前台受理、后台流转”“最多跑一趟”的便民工作机制。综合窗口接收材料、受理办件后,把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各部门按职责进行办件的审批,审批结果回流至综合窗口,由综合窗口送达结果。有条件的乡镇,可视情况将涉及建房审批的业务人员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事项表详见附件2。

  (二)审批流程“透明化”。梳理《农村村民建房(非农转)审批流程图》,把整个审批服务流程分成前期服务、审批服务、监管服务和验收办证四个阶段。突出前期服务,把一到场提前到村委会审议公示前,对建房农户申请资格及用地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用地条件的,通知建房农户对接测绘公司测量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指导建房农户准备材料、填写表格等做足前期服务,节省村民审批时间。每个阶段标明责任部门、服务内容和时限,每个工作人员在流程图的指导下进行规范的审批服务。梳理村民版的《农村村民建房(非农转)审批流程图》,整个流程分为7个步骤,准确指导办事群众进行建房申请。流程图详见附件3。充分授权分管领导,除特殊情况需乡镇一把手组织开会研究决定外,正常情况下的办件授权给分管领导作决定,整个审批环节不超过3个。

  (三)审批费用“减免化”。一是减轻村民建房负担,增强农村村民改革获得感,实行“三免”即免除建房放样、用地红线图绘制、住宅方案设计(选用标准通用图集)等费用,转由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承担的保障机制,实现农村村民经济层面“减负”。二是免费帮代办。积极探索创新村镇县三级联办一站式服务模式,由村(居)便民服务站代收材料向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受理,即群众建房审批由原来在村和镇相关部门来回跑,变为只要在村(局)便民服务站申请即可,解决群众申请建房来回跑、多头跑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房屋建成后,由便民服务中心和自然资源所代办不动产权证书,使农村村民实现时间、精力层面“减负”。

  (四)审批监管“联动化”。建立建房协调机制和审批监管联动服务,即建房动议申请“一到场”,对建房农户申请资格及用地现场情况进行初步审查,指导建房农户准备材料、填写表格;在建房农户开工建设前做到“二到场”,提供放样服务,实地丈量放样宅基地,确定建房位置,明确四至边界;对一层基础和楼面、脚手架和模板装搭以及顶层楼面浇筑等关键节点巡查服务做到“三到场”,确保房屋按照批准的占地和总建筑面积建设,外墙装修风格符合要求;房屋竣工后,竣工验收服务做到“四到场”,实地核实房屋建设是否按图施工,再次核实用地面积、四至界址、建筑层数和层高、建筑面积和建筑风貌等是否符合要求,同时通知建房农户及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统筹推进辖区内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有效简化流程,实现用地审批高效、高质。

  (二)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改革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深入挖掘典型事例。要全面公开改革工作信息,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公众咨询服务,提高社会各界对改革工作的认同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直各部门应加强对镇村二级相关工作人员建房审批业务培训,加强政策解读和辅导,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县大督查大落实办及时跟踪掌握农村村民建房审批改革情况,督促推进改革工作。

  (四)强化容错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村民建房审批工作改革容错机制,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担当务实、容纠并举等原则,鼓励各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积极探索改革,先行先试。

  五、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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