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00-02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武政规〔2023〕1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17
- 内容概述: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规〔2023〕1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武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7日
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武平林改和捷文村群众来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木材战略安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县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为目标,以转变林业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投融资机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新造、改培、补植等多种措施,优化树种结构,提升林分质量,培育优质森林资源,提高林业效益,增加林农收入,实现共同富裕,持续拓展提升林改“武平经验”,建成结构合理、优质高效、功能多样的国家储备林基地,为维护国家木材安全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动员,充分调动广大林农参与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吸引各种要素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县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做到重点突出、相对集中,形成资源规模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促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坚持改革创新、示范带动。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创新机制体制,促进林农增收。推广新模式、新技术和新机制,注重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打造引领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工程。
——坚持科技引领、促进发展。打造科技含量高、规模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大力发展花卉苗木、竹产业、林下经济、木本粮油、中草药、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紫灵芝种植、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发展,打造全国最大的林下紫灵芝生产基地。
(三)建设目标
努力将武平县建设成为全市最大的国家储备林基地,将提升森林碳汇能力贯穿于项目建设始终,实现“储林”“储碳”为一体的“双储林”目标,推动林业全产业链发展,使一二三产业更加融合,达到倍增效应。
2023-2025年,项目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15万亩以上,力争完成25万亩。并于2022年12月底前,在“全国林改策源地”万安镇捷文村启动国家储备林建设“捷文合作模式”试点工作。
二、建设内容
1.打造国家储备林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采取多种措施收储林木和流转林地,大力培育大径材和乡土树种用材林、油茶经济林和珍贵树种用材林,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全面提高森林质量和经营水平,提升林地生产率,扩大生态承载力,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生态价值三增长。根据武平森林资源禀赋,将武平县国家储备林打造成为质量高、效益好的国家储备林示范基地,为武平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原材料,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生态环境。
2.创建现代林业产业示范区。充分发挥国家储备林资源优势,做强做大林业二产。采取各项措施,吸引国内大中型林产加工龙头企业落户武平,培育地方龙头企业。
3.推进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依托国家储备林基地良好的土壤和生态环境,充分利用国家储备林政策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紫灵芝、富贵籽、白背草等林下经济,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以短养长,提高森林资源利用率。
4.统筹推进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森林资源融资建设国家储备林基地良好机遇,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区内的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项目资金支持范围统筹推进,实现森林资源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协同发展。
5.壮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将国家储备林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构建政、银、企、村、农多方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助推乡村振兴,实现社会得生态、国家得木材、地方得投资、企业得效益、集体得分成、农民得收入的共赢目标。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提升林业产业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水平,加快推进林业产业现代化进程。强化利益联结机制,保障林农以林地流转、入股分成等方式获得稳定收入。
6.探索林业碳汇交易。利用国家储备林培育周期长、木材径级大、固碳能力强等特点,借鉴林业碳汇成功经验,探索创新林业碳汇产权交易形式,稳步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开发,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三、建设模式
项目建设按“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采用市场化的运营模式。我县与中林(龙岩)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龙岩公司)全面合作,依托其母公司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林集团”)作为我国林业行业唯一一家中央企业的专业优势与管理优势,以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为目标,由中林龙岩公司投资建设国家储备林,助力武平进一步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科技化经营水平。
四、建设方式
1.由福建省武平县天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代表武平县)与中林龙岩公司建立国家储备林收储对接平台,签订武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合作协议。
2.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落实林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依法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收储方式采取林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即林地所有权不变(由村集体所有),林地承包权不变(由林农所有),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流转给中林龙岩公司,流转年限30年。
3.我县负责做好林木收储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设工作的宣传、林木资源调查摸底,协调解决收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协助做好林木评估、林木流转洽谈和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五、收储对象和条件
1.人工商品用材林(含部分天然商品林),林分生长状况良好,具有培育前途;
2.林地立地等级Ⅰ、Ⅱ、Ⅲ类地,坡度35度以下;
3.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
4.林地使用年限30年以上;
5.林地、林木权属清晰、无纠纷、无抵押贷款和其他债权债务。
六、政策支持
1.加强政策扶持支持。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政策支持,深入研究国家储备林政策,积极争取和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用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合理利用中央和省的造林补贴、森林碳汇、森林抚育等生态工程建设经费投入到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中。
2.加强财政扶持力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县财政安排一定扶持资金,加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的研发和培训、良种苗木培育和推广、提升产业深加工水平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国家中央财政贴息贷款,优先享受森林政策性保险政策。
3.加强金融信贷支持。深化与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的合作,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特点,开发长周期、低利率贷款产品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4.加强配套政策支持。放活林地经营权,完善林权抵押登记制度,健全林权流转体系,大力推进林地合法有序流转。建立健全林木资产评估办法和流程,加强林权资产评估队伍建设,规范林权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5.支持延长承包期限。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督促有关村委会(居委会)召开村民(居民)代表会议,按照国家储备林收储条件的要求,做好延长承包期的工作,确保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30年的承包年限。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推进全县国家储备林基地项目建设,县政府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详见附件)。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将此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领导,搞好协调服务,加快项目推进落地,全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强化部门沟通配合,共同支持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2.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乡镇(街道)、各单位之间工作;检查、督促、反馈各乡镇(街道)、部门和第三方工作执行情况。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的前期准备、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对部分林分起源因子存在错误的,及时做好森林资源档案因子更正工作。
县发改委: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审核立项、审批相关事宜。
县委宣传部:负责广播电视及纸质媒体、网络媒体宣传项目建设工作,组织重大宣传报道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上级财政扶持政策。
县信访局:要加强涉林信访事项办理的指导,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县司法局:负责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文件(协议、合同,以及农户协议)合法性审查,提供林地、林木收储等法律服务。
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做好国家储备林项目的林权不动产登记办证,协助完善前期林地收储相关手续。
县人行:负责协调、指导项目融资申报。
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位置、面积、树种,细化项目台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项目顺利有序实施;解决林木承包延长期限的协调工作。
3.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握好舆论导向,加强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和广泛发动全社会参与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各地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
4.加强经费保障。建立林地流转收储工作激励机制,根据林地林木收储数量给予相应工作经费。
5.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对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工作的督查指导。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不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对工作不落实、无实效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督办等方式,为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提供持续推力。
附件: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
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为加强对我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领导,统筹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于 海(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钟发贵(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潘选香(县大数据中心主任)
刘俊文(县林业局局长)
刘湘榕(县发改局局长)
林承梅(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丹(县财政局局长)
李荣伟(县司法局局长)
林金麟(县信访局局长)
王佳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兰道雄(中国人民银行武平县支行行长)
钟卫青(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不动产登记
中心主任)
肖 飞(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中心主任)
聂永峰(天源国有林场有限公司经理)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乡镇长(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武平县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统筹安排,指导和督促林木收储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跨领域、跨部门工作的难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包括项目建设规划、申报、实施,督办检查,对外联络协调,管理专项经费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由刘俊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飞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各乡镇(街道),根据项目实施需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林木收储工作。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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