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LY04100-0201-2022-00015
- 备注/文号:武政办规〔2022〕20号
- 发布机构: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26
- 内容概述: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武平县窨井盖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规〔2022〕20号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武平县
窨井盖安全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各管线权属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武平县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武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
窨井盖安全管理事关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群众生活安全。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广电总局、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提升我县窨井盖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要求
以全面整治全县各类窨井盖规范建设、维护和管理为目标,以消除隐患、满足使用、保障功能、规范美观等为重点,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前,基本解决城市窨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问题;2023年底前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养护不规范、建设施工不达标等问题,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切实提升窨井盖设施完好率,达到“不跳、不响、不积水”和“平坦、工整、安全”目标;2024年底前,建立窨井盖基础数据库,实现窨井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和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明显提高。
二、实施原则
1.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县城管局抓好城区市政领域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县住建局、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所属行业权属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窨井盖的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县城管局市政维护所负责城区市政排水、路灯井盖;县交通运输局、武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所管辖公路排水边沟盖板;县公安局负责交通信号灯、公安监控井盖;供电公司负责强电井盖;电信、联通、移动、广电、铁塔等单位分别负责弱电地下管线井盖;中明天燃气公司负责燃气管道井盖;天泉水务负责供水井盖;物业服务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监控、污水、雨水、化粪池等井盖,其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井盖由经营使用单位负责维护,物业服务公司负责日常巡查并及时报告;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责任权属井盖。
3.坚持“安全第一、防范在先”的原则,严格把关井盖采购、施工、验收、使用、检查全过程管理。坚持高标准建设,优先采用高质量、高稳定性的井盖,并具备防盗、防坠等功能,以提高井盖安全性能。
三、重点任务
1.全面普查建档。各井盖权属单位要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井盖开展一次“拉网式”普查,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管理台账应包括每个窨井盖的具体位置、编号、型号、生产日期、使用性质、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管养单位和井盖状态等基本信息。各井盖权属单位应于2022年11月5日前完成城区普查建档工作,11月20日前完成乡镇普查建档工作,并将普查建档资料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建立行业台账,于2022年11月25日前汇总上报县城市管理局。
2.治理安全隐患。行业主管部门和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存在缺失、破损、下沉、变形、响动等情形的窨井盖,要尽快维护加固,对排污排水窨井、低洼易涝区域的窨井以及井深1米以上的窨井,要逐步安装防坠装置,对已确认废弃的窨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同时,窨井盖权属单位要制定窨井盖更新改造计划,逐步更换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窨井盖。
3.规范设计建设。县自然资源局应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加强对各类管沟的协调指导,优化井盖位置;井盖尽可能设置在渠化岛、人行道、自行车道处,减少后期检修难度、维护资金投入、交通管控压力。若因条件限制须在车行道中布设井盖的,应尽可能避开车轮轨迹线布置;道路进出口、交叉口处尽量避免设置检查井;新建道路车行道原则上不采用方形井盖,单个方形井盖原则上须调整为圆形井盖,双个方形井盖尽量调整为加大尺寸的圆形井盖。县住建局要加强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力度,督促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要求,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科学合理选择窨井盖产品,全面落实井盖安装材质、井具与路面安装高差等标准,确保井盖安装平稳、严密、起闭灵活,井盖面与道路平顺相接。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窨井盖建设单位应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后期接管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确保达标使用。对窨井盖不符合要求,竣工验收认定为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4.严格审批管理。县城管局要严格把关城区市政道路、广场绿地工程挖掘审批程序。扩建、改建及日常维护中需要拆除、移动、更换城市道路窨井盖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县城管局报告,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有关技术标准和原路面材料恢复原状,不得私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已完成“白改黑”路面不得使用水泥修复,做到外观成型、美观、协调。对施工过程中会影响道路车辆通行的,须先向县交警大队报备,交警大队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施工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封闭施工,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标准,选用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井盖产品,各类井盖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且必须搭配防噪音的弹性缓冲减震胶垫,井盖设施均要有防盗、防坠等功能,不得使用塑料、树脂、水泥预制等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井盖。
5.加强巡查维护和应急处置。县城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行业所属井盖权属单位建立井盖日常巡查、管理和维护制度,配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巡护,及时发现和处理井盖缺损、沉陷、凸起、响动等问题,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窨井盖管理应急工作机制,针对井盖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事故及隐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和人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6.推动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新技术运用,创新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将窨井盖管理统一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平台及时发现、快速派单、办结反馈等功能,实现对窨井盖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探索运用5G、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实现基于传感器和物联网的管理创新,提升窨井盖安全管理效率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县委文明办、公安局、检察院、工信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住建局、交警大队、武平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中明燃气、天泉水务、平川街道、城厢镇等单位为成员单位的窨井盖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窨井盖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为窨井盖安全管理提供保障。县城管局、窨井盖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对窨井盖日常巡查、定期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检察机关要积极参与窨井盖综合治理,依法办理涉窨井盖案件。
2.加强督查考评。县城管局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定期开展联合抽查,加强跟踪督促、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工作,对普查不到位、档案不健全、整治不积极、治理效果差的进行约谈、通报。县委文明办、县效能办分别将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考核创建和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强化督导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3.加强协同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各行业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盗窃、破坏窨井盖等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核实情况,对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依法进行移送。公安机关要依法严惩涉窨井盖违法犯罪行为,查处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影响窨井盖安全的情形,要及时反馈给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4.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加大对窨井盖安全管理先进经验、工作亮点和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增强保护窨井盖的责任意识,发动社会公众进行监督,鼓励群众举报故意损毁、偷盗窨井盖等违法犯罪行为。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附件:1.武平县城区窨井盖普查汇总统计表
2.武平县城区窨井盖普查基础数据统计表(样表)
附件1
武平县城区窨井盖普查汇总统计表
填表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产权单位 (使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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